2015年3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引发全社会的集体关注。一时间,关于《条例》如何能让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下的交易”的讨论,在不同行业都成为议论的焦点。同样,在安防行业,也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出了极大的信心,认为“《条例》的实施对于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安防企业发展发着非常积极的意义。有助于中国安防业的良性竞争,走向更广阔的蓝海!”
公开透明利于更多安防企业介入竞争
政府采购,因其巨大的购买力而备受关注,许多有实力的企业都想介入相关政府采购项目。但是以往,由于种种不透明、不公开的采购机制和流程,再加上个别官商之间存在的利益交换等因素,许多有实力的大企业往往竞争不过“关系户”,在安防领域,同样存在着相关问题。一些知名的安防大企业在竞争中常常会莫名其妙的输给毫不起眼的小企业,就是因为关系户的存在和暗箱操作的结果。
而新的《条例》为避免上述问题,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采购流程的公开透明和结果的管理,另一方面还建立了采购回避制度,杜绝“暗箱操作”。比如《条例》第九条就规定的回避的具体情形,包括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等。这些规定,有助于在安防业建立起更加公平的政府采购机制,也给了诸如蓝色星际、海康、大华等国内领先的知名安防企业更多的参与到政府安防建设中的机遇。
强化质量促进安防业产品研发实力提升
日前,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特别强调:“从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引发的公众广泛关注的案件看,突出问题是质次价高和低价恶性竞争。”实际上,在安防领域的政府采购中,同样存在“豪华采购”、“天价采购”的问题。为此,实施条例在加强采购程序监督的同时,还主要细化、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的规定,并作出了以下三方面规定:一是明确采购人需求责任。二是规范采购方式的选择。三是强化验收环节把关。
而在政府强化采购质量监督的情况下,在安防领域,那些具有出色产品研发能力的安防厂商在今后的政府采购中无疑会更具竞争力。以蓝色星际为例,就在北京建立了独立的工厂、研发测试中心及生产基地。在产品研发特别是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商投入了巨大的资源,其KPI考核指标(即开箱合格率)甚至已经达到了99.5%。可以预计,未来,随着《条例》的进一步实施,中国安防企业会更加注重产品的研发和质量监控,类似蓝色星际这样具有独立工厂和强大研发实力的安防厂商,在未来政府采购的竞争中将会更具优势。 |